当前位置:家居网首页 > 家居资讯> 政策法规 > 《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发布  
《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发布
发布时间:2019/11/21 点击次数:2855次
分享到:
扫描到手机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关于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津建规〔2017〕301号)等有关规定,海绵城市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当依据设计图纸对海绵城市设施同步进行过程验收。建设项目采用分期建设的,海绵城市设施可按当期建设范围进行验收。

    三、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时,应当重点对海绵城市设施布局、规模、竖向、溢流排水口等关键环节进行验收。

    四、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验收,根据需要可邀请海绵城市专家参加验收。验收组对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验收工作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天津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含验收意见结论、海绵城市设施验收一览表等内容。

    五、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海绵城市设施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含《天津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验收报告》。

    七、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专项验收资料应当单独组卷归档。

    八、本通知所称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主要包括: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花园、生态树池等)、湿塘、调节塘(干塘)、蓄水池、调蓄池、植被缓冲带、绿色屋顶、雨水桶、截污型雨水口等。

    九、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0月31日废止。

信息来源:天津建材网
 
分享到:
   天津建材网,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的相关信息   
·津石高速公路建设,预计到石家庄车程2小时 (2019/11/21)
·天津建设文化旅游小镇 (2019/11/21)
·天津首先房价双跌? (2019/11/21)
·天津建材市场有哪些? (2019/11/21)
·《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发布 (2019/11/21)
·棚改任务提前超额完成 (2019/11/21)
·港东新城规划未来将建设48所学校及幼儿园 (2019/11/21)
·我市已完成213条黑臭水体治理主体工程建设 (2019/11/21)
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
免费发布建材资讯
本周政策法规热点资讯  
· 《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
·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天津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 关于加强我市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有关..
·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 关于印发《天津市民用建筑能效交易注册和备..
· 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管理办..
· 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 关于加强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
· 关于印发《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
· 市建委关于批准发布《预制装配式轻质内隔墙..
装饰装修
装饰装修
建材资讯  
[市场动态] 天津建设文化旅游小镇
[房产资讯] 天津首先房价双跌?
[建材市场] 天津建材市场有哪些?
[政策法规] 《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
[本地新闻] 天津市到河北省承德市住建局..
[工程实例] 我市已完成213条黑臭水体治..
[工程新闻] 棚改任务提前超额完成
[规划设计] 港东新城规划未来将建设48所..
建材产品信息  
装饰装修
装饰装修
装修招标网